还有疑问?马上与我们联系

开启专业对话

如何区别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与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

发布时间:2011-07-13 16:24:03


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 (边)境的行为。两者在客观行为方式及行为对象上有相似之处,但也有明显区别,(1)侵犯的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管理制度;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对外贸易管制。(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的行为,其中的买卖、运输、邮寄必须是在境内非法买卖、运输、邮寄上述物品;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出国(边)境的行为。为走私而违反我国的对外贸易管制,逃避海关监管或边防检查,非法运输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出国(边)境的,则构成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3)主观故意不同。如果明知是走私进口的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而直接向走私人购买,或者明知是走私人购买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进行走私出口而卖给走私人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在内海、领海收购、贩卖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没有合法证明的,则不构成本罪,应以走私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罪论处。

更多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的相关问题详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8200.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