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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诈骗罪与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区别

发布时间:2023-03-22 13:47:39

信用卡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两种不同的罪行,那么这两种罪行的性质、区别以及相应的刑罚应该是什么样子的呢?

【律师解答】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信用卡诈骗罪的区别是:占有的目的不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是单纯的妨害国家管理信用卡的行为;而信用卡诈骗罪的目的是以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二者的量刑也不同,前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后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并处二万元到二十万元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之一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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