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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3-23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三明3月23日电(通讯员郑世贤 陈鸿羽)男子入室盗窃“颗粒无收”,为泄愤放火烧店铺。近日,福建省尤溪县检察院依法对一起放火案提起。
朱某长期无业,游手好闲,曾因盗窃被法院判刑。2022年12月,朱某在街上闲逛,行至一店铺后门时,萌生盗窃的想法,趁四周无人之际,将该店铺玻璃门锁强行掰开,进入店内翻找财物,盗得一个保险箱。
朱某将保险箱带到河边砸开后,并未发现值钱的财物。想到自己忙碌半天一无所获。朱某生气,为了泄愤,返回该店铺,用身上携带的打火机点燃店内的鞋盒,确认火烧起来后方才离开现场。
放火后,朱某想到店铺楼上及周围都是居民区及商铺,担心会造成严重后果,便打电话报警,直至救援人员到场后才离去。经鉴定,火灾造成的损失价格为7110.7元,被盗窃的保险箱价值573.75元。
尤溪县检察院审查认为,朱某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追究其刑事责任。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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