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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推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密切协作

发布时间:2023-03-26 来源:最高检

本报讯(记者南茂林)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与该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7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1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聚焦黑臭水体、河湖“四乱”和水资源管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等水生态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磋商、提起诉讼等多种监督手段,积极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6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1800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10家,督促收回水资源费、采砂管理费等1010万元。

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还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积极督促侵权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水生态环境。9个市(州)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共建了生态修复基地,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治理。

此外,甘肃省检察院、水利厅还联合出台《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5个重点协作领域。同时明确,双方将围绕业务联络、重点事项分析研判、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磋商办理、案件调查、业务交流培训等方面,全面建立对口联系、会商研判、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8项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注重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建立协作保障机制,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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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南茂林)3月22日,甘肃省检察院与该省水利厅联合召开“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省检察机关开展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情况,并发布7起典型案例。

据介绍,2021年以来,甘肃省检察机关先后部署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保护母亲河”等专项监督,聚焦黑臭水体、河湖“四乱”和水资源管理、生产生活污水直排等水生态突出问题,依法能动履职,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磋商、提起诉讼等多种监督手段,积极办理了一批有影响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办案,督促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1.6万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530公里,清理被污染水域1800亩,关停和整治污染企业110家,督促收回水资源费、采砂管理费等1010万元。

甘肃省检察机关在加大案件办理力度的同时,还积极探索“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新模式,积极督促侵权行为人通过消除污染、补植复绿、增殖放流、替代性修复等方式恢复受损的水生态环境。9个市(州)检察机关与地方政府、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等共建了生态修复基地,促进受损生态环境得到及时修复治理。

此外,甘肃省检察院、水利厅还联合出台《甘肃省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施细则》,确定了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工程管理、水土保持等5个重点协作领域。同时明确,双方将围绕业务联络、重点事项分析研判、履行生态修复义务、联合开展专项行动、问题线索磋商办理、案件调查、业务交流培训等方面,全面建立对口联系、会商研判、生态修复、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交流培训等8项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从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信息共享和技术协作、注重宣传引导三个方面建立协作保障机制,推动构建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完整配套的工作体系,达到办理一件、影响一片、规范一类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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