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产,危害公告安全的行为。根据规定,14岁以上人员犯的,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此类案件,应注意:划清与的界限。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的主观故意。
【法律分析】
如果行为人放火焚烧财产的行为已经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则应当以论处。要划分和的界限。如果行为人的放火行为是为了杀死特定的人,且放火行为不危害公共安全,则应按处理。划清放火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危险犯,所以区分的既遂和未遂的关键不在于行为人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犯罪目的,而在于是否具备了法律要求的所有构成要件。划清一罪与数罪的界限。如为消灭罪迹而放火但又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不宜另外再定,但如其放火行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则应另定,实行数罪并罚。
【法律依据】
《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 、或者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或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