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子伟 严选律师
北京瀛和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3-06-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规定,销售三无产品属于违法行为,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因此具体情况需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来确定。
【法律分析】
销售三无产品是指产品存在没有生产许可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标准的现象,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销售三无产品的行为,首先需要看情节轻重而定,如果造成了消费者身体健康或财产损失,应该被认定为违法犯罪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销售三无产品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最高可判10年并处。但是,如果销售的产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已经造成人员伤亡等严重恶劣后果,则可能被认定为等罪名,并面临更为严厉的刑罚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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