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文科 严选律师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郑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24
如若与诈骗犯有资金往来,但不知晓对方是诈骗犯,则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知晓对方是诈骗犯或揣测可能为诈骗犯的情况下,仍与其有资金往来,则可能被认定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法律解析】
和诈骗犯有资金往来是否会被判刑,首先需要区分个人资金往来和商业往来两种情况。对于个人资金往来,如果与诈骗犯有资金往来,但不知晓对方是诈骗犯,则不构成犯罪。但如果知晓对方是诈骗犯或揣测可能为诈骗犯的情况下,仍与其有资金往来,则可能被认定为共同犯罪,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具体涉及到的罪名可能是帮助毁灭证据罪、共同等。对于商业往来,如果是商人或企业家,与诈骗犯进行的是正常的商业往来活动,而且在商业往来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就不会被认为是共同犯罪。需要注意的是,对于涉及诈骗等的案件,需根据案情分析具体情况。如果在和诈骗犯有资金往来时存在合谋、默契或者实际上是参与了诈骗活动,则可能被判刑。而如果资金往来行为并非参与诈骗活动,而是出于其它正当目的,如做生意等,则不会被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 【罪责刑相适应】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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