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博刚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安徽省合肥市
发布时间:2023-08-04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那么,关于公安局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法律解析】
非法占有孤儿财产属于侵占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犯侵占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被告人涉及非法占有孤儿财产,其行为更具有恶劣性和社会危害性,将可能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全部类型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经济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经济犯罪
#暴力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