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立明 严选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3-09-04
使用伪造、变造、盗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保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在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情节严重的情节严重的,处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有前款行为,构成其他罪的,依照从重处罚的规定定罪处罚。那么,伪造身份证罪怎么量刑?
【法律分析】
1、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拘役、管制或者,并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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