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重审案件可以追加被告。依据主要是为了查明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若在重审过程中发现有必要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法院可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也可申请追加。比如案件涉及的法律关系中,存在其他与案件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主体,为全面公正解决纠纷,需追加其为被告。
一、相关法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二、处理建议
若你认为需要追加被告,及时向法院提交追加被告申请书,说明追加理由及被告与案件的利害关系。同时,提供能证明被告应被追加的相关证据材料。在诉讼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工作,参与后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