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巍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四川网为您解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我们可以提供服务:
1、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以上刑罚,但实行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有逮捕必要,但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不宜逮捕的;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网取保候审专题:http://www.scxsls.com/ztindex_354.html
咨询电话:028-86181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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