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明 严选律师
北京盈科(长春)律师事务所
吉林省长春市
发布时间:2012-04-17
简要案情:我的弟弟因被判,现在在缓刑期间又贩卖冰毒50多克,被警察抓了,这种情况将会怎样判刑?
庭立方解答:
根据我国《》第七十七条规定,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数罪并罚,依照本法六十九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和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决定执行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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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cxsls.com/a/20120229/64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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