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春妹 严选律师
广东拓安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湛江市
发布时间:2012-09-26
庭立方:根据第三百零四条 邮政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故意延误投递邮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二年以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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