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坤 严选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2012-09-27
庭立方:根据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同时又有其他犯罪行为应当如何处罚的规定。根据本条规定,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也就是说,如果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分子,同时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应当分别按照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等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再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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