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信用卡诈骗罪的关系
发布时间:2013-11-13 06:58:28
庭立方:中的持有、运输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伪造的空白信用卡、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购买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等诸行为,与信用卡有密切关联。行为人基于实施信用卡诈骗的主观故意而实施上述行为的,属于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之牵连,如果行为人实施了信用卡诈骗行为,且达到信用卡立案追诉标准的,应以信用卡论处;如果行为人尚未实施信用卡诈骗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但尚未达到信用卡立案追诉标准的,应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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