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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某涉嫌诈骗罪,卓安团队律师积极为其辩护

发布时间:2020-07-07 11:10:39 浏览:7063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任某涉嫌诈骗罪,被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刑10年,当事人任某不服,上诉至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二、办案过程

接受委托后,姚志刚律师立即(春节前一天)前往朝阳区看守所会见了任某,了解整个案件情况。春节过后,姚律师即与北京三中院联系阅卷,法院决定书面审理本案。同时姚律师又去看守所会见了任某。回到成都后,姚律师详细地查看材料,形成了书面辩护意见,并前往北京三中院与承办人沟通案情。

三、辩护思路

1、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任某犯诈骗罪的主观要件不具备,即上诉人任某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直接故意; 2、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任某犯诈骗罪的客观要件不具备,即上诉人任某所实施的行为并不是刑法范畴内的“欺诈行为”; 3、本案公安机关在取证过程中,违反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请求贵院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四、办案结果

北京三中院于2019年2月27日支持了一审判决(十年有期刑)。

五、办案心得

本案中,律师不要总想着法院做事很慢,也有做事快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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