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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犯盗窃罪一案,云南权锦律师事务所吕云山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2-03-04 14:34:58 浏览:3132次 案例二维码

1、案情介绍

2014年2月22日2时许,被告人刘驾驶租来的面包车至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等村先后盗窃活羊十几只进行变卖,总价值为42000元。2014年9月4日涉嫌盗窃罪被江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经江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被江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办案经过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是对涉案金额不认可,认为涉案羊只不值那么多钱,这个金额的的来是被害人自己报的价格。被告人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涉案金额没有实施依据即价值鉴定等证据)进行沟通,经辩护人对被告人家属做工作,最终愿意进行赔偿,并愿意支付罚金

3、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本案的涉案金额没有鉴定报告等证据加以证明,42000元的这个金额是完全根据被害人称述相加得来,对被害人是不公平的,不应当得到支持。2、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3、被告人自愿缴纳罚金等,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

4、办案结果

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3000元

5、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相关案情以及关押产所,经办民警的情况。,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了解家属是否愿意退赃或者赔偿等,以确保案件的走向,最终能达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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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犯盗窃罪一案,云南权锦律师事务所吕云山律师为其辩护获轻判

发布时间:2022-03-04 14:34:58 浏览:3132次

1、案情介绍

2014年2月22日2时许,被告人刘驾驶租来的面包车至某某县某某镇某某村某组等村先后盗窃活羊十几只进行变卖,总价值为42000元。2014年9月4日涉嫌盗窃罪被江川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9月30日经江川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当日被江川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2、办案经过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但是对涉案金额不认可,认为涉案羊只不值那么多钱,这个金额的的来是被害人自己报的价格。被告人并自愿认罪,承办律师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涉案金额没有实施依据即价值鉴定等证据)进行沟通,经辩护人对被告人家属做工作,最终愿意进行赔偿,并愿意支付罚金

3、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为:1、本案的涉案金额没有鉴定报告等证据加以证明,42000元的这个金额是完全根据被害人称述相加得来,对被害人是不公平的,不应当得到支持。2、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较好、自愿认罪认罚;3、被告人自愿缴纳罚金等,请求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判处。

4、办案结果

被告人刘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3000元

5、办案心得

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询问相关案情以及关押产所,经办民警的情况。,了解案件事实,确定诉讼时效和管辖法院,并了解家属是否愿意退赃或者赔偿等,以确保案件的走向,最终能达到轻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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