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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某涉嫌盗窃罪,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徐静雯、李博旭律师介入本案后,成功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02-06 09:35:48 浏览:138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起诉意见书认定:2021年12月29日凌晨,K某(化名)将某县村民停放在自家门口的一辆价值6688元的“五菱牌”面包车盗走,从某县自驾开到某市。

二、办案过程

本案在侦察阶段,K某于2022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徐静雯、李博旭律师介入本案,办案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第一时间与被害人一方联系,K某终获被害人谅解,在辩护人的见证下K某家属与被害人签署了《谅解书》《一次性赔偿协议》,辩护律师以此与批捕单位充分沟通,并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意见书,当事人于同年1月14号因不批捕获取保候审

三、办案结果

2022年5月13日,检察机关因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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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某涉嫌盗窃罪,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徐静雯、李博旭律师介入本案后,成功获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3-02-06 09:35:48 浏览:1380次

一、案情简介

起诉意见书认定:2021年12月29日凌晨,K某(化名)将某县村民停放在自家门口的一辆价值6688元的“五菱牌”面包车盗走,从某县自驾开到某市。

二、办案过程

本案在侦察阶段,K某于2022年1月1日被刑事拘留,其家属委托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徐静雯、李博旭律师介入本案,办案律师通过会见当事人,第一时间与被害人一方联系,K某终获被害人谅解,在辩护人的见证下K某家属与被害人签署了《谅解书》《一次性赔偿协议》,辩护律师以此与批捕单位充分沟通,并提交了“不予批捕”的意见书,当事人于同年1月14号因不批捕获取保候审

三、办案结果

2022年5月13日,检察机关因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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