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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起诉案 ——金亚太(阜阳)刑事辩护团队

发布时间:2023-07-14 15:53:25 浏览:4537次 案例二维码

无罪辩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不起诉

——金亚太(阜阳)刑事辩护团队

【承办律师】郑强、徐静雯

【受理日期】2022年9月

【涉案罪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办案单位】某市人民检察院

【办理结果】不起诉

一、案情简介

2021年9月,被不起诉人卢某(化名)在明知向他人出借银行卡,可能被他人用以转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向他人出借其名下尾号为52xx的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银行卡、尾号为88xx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并按照对方要求将汇入上述银行卡内的犯罪资金转入对方指定的账号。截止案发,被不起诉人卢某以上述方式收取、转移犯罪资金共计人民币9199元。

二、办案过程

卢某于2021年底,发现银行卡被冻结后,接到某市公安局的电话要求过去配合调查,卢某于被讯问当天被取保候审,本案移送审查起诉后,卢某委托金亚太律师为其辩护,辩护人第一时间联系侦查机关及检察机关,提出1、本案卢某与收款人系亲属关系,法律防范意识降低;2、卢某没有任何获利;3、本案指控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排除不了卢某非故意犯罪的可能;4、卢某自愿代为亲属偿还被害人的损失;5、卢某符合不起诉的法定条件。

、办案结果

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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