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Z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收益罪
辩护思路
首先,现有证据无法证实Z某主观上具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主观故意,依法不能成立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其次,行为人的涉案行为已被公安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400元的治安管理行政处罚,根据一事不二罚的原则不应处以刑事惩罚;再次,即使办案坚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行为人客观上仅取现一次,涉诈金额不足8000元,且依法具有主动到案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亦规劝同案人员到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具有立功情节,客观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办案过程
办案律师在接受当事人本人Z某的委托之后,对本案进行刑事法律阅卷评估以及会面工作。深入研究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事实情况,分析证据和法律适用,为保障权益做好充分准备。办案律师制定具体的辩护策略和方案,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结果
通过与Z某会面及确定辩护思路,最终取得不起诉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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