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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某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杨清瑶律师为其辩护,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6万元(缓刑未获采纳,但量刑低于同类案件平均水平)​

发布时间:2025-04-27 10:56:29 浏览:465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结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26万元(缓刑未获采纳,但量刑低于同类案件平均水平)

亮点:

  1. 精准定性争议:成功驳斥公诉方关于获利金额的指控(从218万元降至125万元),直接影响量刑基准。

  2. 从犯地位辩护:突破“获利高即主犯”的惯性认定,论证被告D某与同案犯X某作用相当,避免加重刑罚。

  3. 全情节覆盖:综合运用坦白、退赃、初犯、在校学生等情节,最大限度减轻处罚。

案件焦点:

  1. 公民个人信息范围的界定(是否包含云账号认证所需的身份信息)。

  2. 共同犯罪中主从犯的划分标准。

  3. 违法所得计算方式(是否扣除成本及合理存疑)。

封面语:“技术中立的外衣下,如何界定个人信息犯罪的边界?——一例云服务器交易引发的刑事辩护实践"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D某:男,2000年生,四川某高校在校学生,案发时通过贩卖实名认证的腾ZX/天XC账号获利。

同案犯X某:认证团伙组织者,负责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完成实名认证。

办案机关:宜宾市XX公安分局侦查,XX检察院公诉,XX法院审理。

2. 关键时间轴

​​2020年初:D某发现云账号贩卖商机,开始批量注册并联系X某团伙认证。

​​2023年2月:D某被抓获,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25万元。

​​2024年5月:检察院指控D某获利218万元,情节特别严重。

​​2024年7月:法院一审采纳部分辩护意见,认定获利125万元。

3. 基本事实

D某通过接码平台获取手机号批量注册云账号,并委托X某团伙使用他人身份信息完成实名认证,后将账号以10-16元/个出售,累计售卖21万余个账号。

三、办案过程

  1. 辩护策略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关键对抗​​

​​侦查阶段​​

认定D某为主犯,获利218万元

提出账户流水仅125万元,质疑计算方式

要求区分佣金与直接销售金额

​​审查起诉​​

主张全部账号均属公民个人信息

论证认证信息已脱敏,非刑法保护范畴

提交腾XX认证流程说明

​​庭审阶段​​

强调D某组织销售链条

举证X某实际控制认证团队及分成比例

对比D某与X某的操作权限与决策力

  1. 核心动作

​​数据拆解:通过银行流水逐笔核对,将指控金额从218万元降至125万元。

专家辅助:引入技术专家说明云账号认证信息的存储与脱敏状态。

类案检索:提交5份类似案例,证明“作用相当”情形下量刑应均衡。

四、办案思路

  1. 违法性阻却

辩称云账号认证仅需姓名、身份证号(已打码),不满足“可识别特定自然人”要件。

  1. 主从犯切割:

举证X某直接管理认证人员并抽取佣金,D某仅提供账号需求。

  1. 量刑平衡:

强调D某为学生初犯,退赃表现优于同案犯X某(仅退缴2万元)。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获利金额异议及作用相当观点,判处D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低于同类案件平均刑期),罚金126万元。

六、办案心得

  1. 技术类犯罪需“双向翻译”:

    本案涉及云服务技术流程,律师需将技术语言转化为法律要件,同时向当事人解释法律风险。

  2. 精细化财务辩护的价值:

    通过逐笔核对流水,直接削减43%的指控金额,大幅降低量刑基准。

  3. 青年犯罪者的特殊考量:

    虽未获缓刑,但法院认可学生身份与初犯情节,体现司法温度。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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