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偷越国(边)境罪
结果:诈骗罪判处二年十一个月,一万元;
偷越国(边)境罪判处四个月,罚金五千元;
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罚金一万五千元。
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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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认定坦白、初犯、主动退赔等从轻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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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量刑低于同类案件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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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主动脱离犯罪集团、赔偿被害人损失,体现悔罪态度。
案件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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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中“小代理”的层级认定及量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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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边)境罪与诈骗罪的数罪并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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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白、退赔等情节对量刑的影响
封面语:“跨境电诈案中的年轻迷途者——律师团队通过精准辩护实现量刑从宽,彰显司法温度”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G某(2002年生,无前科),系缅甸某诈骗集团“小代理”。
被害人:境内单身女性,通过虚假投资平台被骗损失78万余元(集团整体犯罪)。
办案机关:成都市XX区公安分局侦查,XXX区检察院提起,XXX区法院审理
2. 关键时间轴
2020.4-2021.7:G某偷渡至缅甸参与诈骗活动,后主动回国;
2023.1:电话通知到案,如实供述;
2024.3:检察院补充起诉偷越国(边)境罪;
2024.6:法院一审判决。
3. 基本事实
G某受引诱加入境外诈骗集团,担任“小代理”负责管理组员,但未实际诈骗成功,仅获基础工资。期间介绍4人偷渡参与犯罪,后主动脱离集团并回国投案。
三、办案过程
- 辩护策略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证据对抗 |
侦查阶段 |
认定G某为诈骗集团骨干成员 |
提交笔录证明其未获利、未成功诈骗 |
工资流水、同案人员证言 |
审查起诉 |
指控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 |
强调自首、退赔情节,争取认罪认罚 |
退赔记录、到案经过说明 |
庭审阶段 |
建议量刑三年以上 |
论证地位、犯罪中止、初犯偶犯 |
集团层级证据、心理评估报告 |
2. 关键工作
多次会见G某,核实其参与时间、层级及获利情况;
组织团队研讨同类判例,确定“从犯+坦白”辩护主线;
与检察院沟通退赔方案,促成被害人谅解。
四、办案思路
- 量刑辩护核心
- 法定从轻:
依据《》第67条,G某电话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
主动退赔被害人部分损失,减轻社会危害性。
- 酌定从轻:
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
主动脱离犯罪集团,体现悔罪意愿。
- 罪名辨析
偷越国(边)境罪已被行政处罚,但法院认定需刑事追责;
诈骗罪中区分“小代理”与“组长”责任,避免量刑过重。
- 判例支撑
引用(2023)川刑终XX号类似案例,论证“未实际获利+短参与期”应减轻处罚。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认定G某为从犯,结合坦白、退赔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低于检察院建议的三年),罚金总额一万五千元。
六、办案心得
精细化量刑辩护:跨境电诈案需重点审查参与时间、层级、获利等细节,避免“一刀切”认定。
心理疏导价值:G某系年轻人误入歧途,律师通过心理辅导强化其悔罪表现,赢得法庭同情。
法律温度:刑罚的严厉性需与挽救可能性平衡,本案结果体现“惩教结合”的司法理念。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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