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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辩护,获缓刑三年判决

发布时间:2025-05-08 11:23:38 浏览:827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诈骗罪

结果:被告人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亮点:

被告人主动投案并全额退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辩护人成功运用认罪认罚、刑事和解制度争取从宽处理;

法院采纳辩护意见,量刑显著低于法定幅度。

焦点:自首认定、退赔情节对量刑的影响、刑事和解的适用。

封面语:

"主动担责化危机,法律温度显公正——从宽处理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二、案情简介

  1. 当事人信息

​嫌疑人/被告人:X某,男,1991年生,大专文化,原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职员。

​被害单位:成都某某科技有限公司,涉案金额208,855.64元。

​办案机关:成都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1. 关键时间轴

A[2017.10-2021.7虚构返利套现] --> B[2021.8.17刑拘]

B --> C[2021.9.24取保] --> D[2021.12.1审查起诉]

D --> E[指控诈骗罪] --> F[庭审争议焦点:量刑情节认定]

  1. 案件基本事实

X某与同事Y某合谋利用公司返利程序漏洞,虚构客户停业理由骗取返利资金。案发后,X某主动投案并退赔15万元,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三、办案过程

阶段

控方立场

辩方策略

证据对抗

侦查阶段

认定自首存疑,建议逮捕

主动提交自首证据材料

补充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投案意愿

审查起诉

起诉书强调数额巨大

提交退赔凭证及和解协议

核减涉案金额至"数额较大"

庭审阶段

举证程序瑕疵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排除非法证据

核心工作:

多次会见当事人梳理时间线,固定自首证据;

组织团队研讨类案判例,精准定位量刑区间;

协助家属完成超额退赔,促成刑事和解。

四、办案思路

本案核心辩护策略围绕 ​"自首认定+实质退赔+司法修复"展开:

​自首情节的法定要件论证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证明X某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符合自动投案的主客观要件。

对比类案裁判规则,强调其自首主动性对量刑的显著影响。

​退赔情节的阶梯式量刑价值

援引《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第十条、第十一条,计算退赃退赔对基准刑的减少比例(30%-40%)。

提交银行流水证明超额退赔15万元,远超实际损失20.8万元,论证社会危害性已实质性消除。

​刑事和解制度的程序性运用

通过《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推动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取得书面谅解书。

结合《刑法》第七十二条,主张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良好,争取缓刑适用空间。

五、办案结果

法院采纳辩护人全部辩护意见,认定X某构成诈骗罪但属自首、退赔、和解从宽情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适用缓刑,罚金刑大幅降低。

六、办案心得

本案凸显三大辩护价值:

​(1)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平衡

通过严格审查侦查程序合法性,排除非法证据,保障被告诉讼权利;

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实现繁简分流,提升司法效率。

​(2)数字时代新型犯罪的辩护路径

针对公司化运作的职务侵占/诈骗案件,重点剖析资金流向、岗位职责等证据关联性;

提出"技术漏洞型犯罪"的特殊性,建议司法机关区分主观恶性与客观行为。

​(3)修复性司法理念的实践探索

通过超额退赔、公开道歉等举措修复受损法益;

推动企业合规整改,实现个案办理与社会治理的双重效果。

七、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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