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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某涉嫌盗窃罪,四川卓安律所钟灵柔律师为其辩护,成功争取到不起诉

发布时间:2025-05-23 12:32:23 浏览:2510次 案例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当事人同年盗窃三次央企财物后被央企举报,办案机关对其立即采取了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后因获得谅解书变更为取保候审状态。

二、办案过程

接到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前往会见,接着与承办机关进行沟通,之后结合家庭情况以及案件细节,家属和律师向央企多次进行谈判,最终在公安报捕检察院之前取得了刑事谅解书,成功将当事人取保候审出来。

三、辩护思路

1. 当事人涉嫌罪名与事实本身不具有社会危险性,虽盗窃三次,但涉案财物价值仅954元,结合类案检索结果,故应当不起诉

2. 当事人已获得被盗单位的《刑事谅解书》以及《调解协议书》,社会矛盾已经消除,现对其并无起诉的必要性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Z某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家属向律师送来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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