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办案机关指控当事人所任职的公司,无证售卖仿冒x牌的果味电子烟,销售金额上百万,罪名由前期的转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办案机关直接前往公司抓捕相关人员。
二、办案过程
承办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家属委托之后,立即前往办案单位递交委托手续并开展沟通工作,客观公正地分析了案件情况。同时承办律师与承办人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地向承办人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
三、辩护思路
1. 仅鉴定出系果味电子烟不等于层面上的伪劣产品
2. 申请详细鉴定涉案电子烟的具体成分是否超标,以此来认定是否定性销售伪劣产品罪
3. 现有鉴定报告的鉴定主体不适格、抽样数量未达标、检验人未签字,依法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4. 从社会危险性以及人身危险性角度讲,应当对S某
四、办案结果
办案机关采纳辩护人意见,对S某作出取保候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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