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6年031号
案例罪名:
案情简介:陈某某因陪同李某接待购车客户并按其报价单报价,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刑事拘留
办案过程:2026年1月7日,陈某某陪同李某前往派出所处理纠纷时被扣留,1月8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成都市公安局xx区分局刑事拘留,羁押于成都市看守所。家属焦急万分,委托四川卓安(重庆)律师事务所彭栖伟、周三宜律师介入辩护。律师团队迅速行动,于1月21日、22日、2月3日连续三次会见陈某某,精准查明其仅参与前期客户接待,未涉核心诈骗环节。随后,律师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2月4日,公安机关将案件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律师火速向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提交《不予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并与承办检察官反复沟通,强调无逮捕必要。2月11日,陈某某因“证据不足”不予批捕,审查批捕最后一天晚上十点予以释放。
办案思路:核心致胜点:精准定性案件性质,有效切割责任,以“证据不足”阻击批捕。
关键动作:
1.定性切割。指出本案更符合特征,而陈某某未参与虚假公司注册、阴阳合同签订等核心环节,主观上对诈骗不知情。
2.事实剥离。强调其仅收取2000元劳务费而非诈骗分成,依法应认定为甚至不构成犯罪。
3.情节叠加。全面梳理其主动到案(自首)、认罪认罚、初犯、愿意退赃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
4.政策突围。紧扣“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论证其无社会危险性,无逮捕必要。
办案结果:不予批准逮捕(证据不足)。陈某某于2026年2月11日被释放,成功在除夕前回家。
心得体会:自由无价,信任如山。当家人身陷囹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煎熬;而专业的辩护,就是黑暗中照亮归途的那束光。本案的成功,源于律师在黄金救援期的精准阻击与对证据细节的死磕。涉嫌犯罪不等于必然失去自由,更不等于定罪。我们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在于保护每一个人的合法权利,而我们的使命,就是将这份力量化作守护您与家人团圆的坚实盾牌。愿每一次全力以赴,都能换回家人的平安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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够专业,够用心,非常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