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执行部门执行减刑程序时,除了服刑人员的刑期会有所减少之外,服刑人员附带的刑也可能会得到减免。基于某些刑事案件中的数目巨大,服刑人员常无力缴纳,根据我国《》相关规定,因家境困难,无力缴纳的,可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在司法实践中,这时候就需要向法院递交一份贫困证明。那么减刑时贫困证明怎么写呢?庭立方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刑事知识,下面为您一一讲解!
减刑时贫困证明怎么写
贫困证明
本人XXXXX因XXXXXXXXX(写明家境情况),无力执行刑。
特此证明。
此证明仅供减刑使用!
签名:
( 居委会盖章)
相关刑事知识:
《》 第53条规定: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但这种的减轻不是因为受刑人有悔改或立功表现,而是依据其实际的负担能力而采取的变通的执行措施。
《》 第57条第2款规定:在缓期执行减为或者减为的时候,应当把附加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
总的来说,减刑适用的贫困证明是没有固定的格式的,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减刑时贫困证明只需要讲明缘由以及家属签字、居委会盖章后,证明即可生效。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所有内容。如果您还有任何的疑问或者需要法律援助,欢迎咨询庭立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