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是羁押的地方,看守所也有其相应的规章管理制度,保证犯人的安全以及他们的生活,对他们进行教育,并配合相关案件的顺利进行。那么,看守所提审程序如何?庭立方整理了一些内容,供大家阅读参考!

看守所提审程序
提审的话,说明还处于侦查阶段,指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到看守所讯问被告人或者嫌疑人案情,需要带到提讯室讯问。
提审:提审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生效的裁判,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提级审判的诉讼活动。其有三层含义,一是提审主体是最高人民法院、上级人民法院;二是针对生效裁判;三是认为生效的裁判确有错误。
看守所拥有如下职权:
1、对在押人员有实行看管、教育、押解、组织劳动、生活及卫生管理、检查携带物品、查阅来往信件、监视接见等权利。
2、对在押人员违反监规的,有权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反省。以图谋行凶、逃跑、自杀等严重影响监所安全的在押人员有权加载械具。
3、看守所对、实行人的法定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未审理终结的,有权通知办案机关迅速审结;超过法定羁押期限的,有权将情况报告人民检察院。
4、在执行职务中,发现司法工作人员对、被告人、罪犯有或其他违法行为时,有权当面制止,并直接向有关机关和检察院报告。
看守所控制着的自由,这是国家法律法规对其行使的相应的处罚,提审也有相关的程序。以上就是庭立方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看守所提审程序的知识介绍,如果还有其他刑事问题,欢迎大家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