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淫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但是如果是组织他人卖淫的,会构成。如果是强迫他人卖淫的,会构成强迫卖淫罪。有的人可能会引诱或者容留他人卖淫,如果感到立案标准的,也会构成犯罪。那么,立案标准是什么呢?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介绍卖淫罪与的界限
司法实践中,两者有时很难区分,因为介绍卖淫往往是的方法、手段行为,实践中,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二者的区别:
1、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介绍卖淫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为卖淫人员寻找卖淫对象,即嫖客;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2、犯罪的客观表现不同。介绍卖淫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卖淫人员与嫖客之间进行引见、撮合,促进卖淫、嫖娼的实行;中行为人的客观方面是组织多名卖淫者从事卖淫活动。
法律依据:《》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幼女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并处。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并处。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因此将此入罪。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或者犯罪对象是未成年少女的,都会达到此罪的立案标准。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