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8-03-03
是规定的一项罪名,对此如果在实践中有人发生此类事情的时候,就会被法律进行处罚,那么挪用资金罪需要到哪个地方进行报案呢?相信很多人都不知道,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
挪用资金罪到哪里报案
涉嫌挪用资金罪的案件应向公司所在地公安机关报案。
根据《》的规定,对于涉嫌挪用资金罪的刑事案件,应该由公安机关负责侦查;而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的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应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所以,在正常情况下,对于职工涉嫌挪用资金犯罪的,公司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派出所报案。
《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 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的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上这些就是庭立方小编整理的内容,对于挪用资金来说,是违法的行为,并且特指那些国家工作人民,故对此大家一定要多加注意,避免发生此类事件,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职务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企业内部犯罪
#职务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职务犯罪#官员犯罪
#经济犯罪#涉黑涉恶犯罪
#职务犯罪#经济犯罪
2024/04/26 11:58
2024/04/24 14:17
2024/03/29 17:00
2024/03/27 09:00
2024/03/26 09:00
2024/03/20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