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诉讼中,通常需要有效的证据来坐实罪名或者澄清罪名,证据往往能决定一个人的罪名成立与否,即便是在中,也需要收集真实的证据来判定是否犯了。那么在取证时,哪些是有效的证据呢?下面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解释一下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大家有帮助。

侵犯财产罪8.jpg" />
一、概念
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二、取证
的认定应遵循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侦、控、审三部门搜集、采信的证据除必须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等三个条件特征,的证据必须与本罪构成要件紧密关联外,笔者认为认定的证据体系还需要从以下几方面加以考虑:
1、调取有关被害单位的企业注册登记资料和劳动合同,证实的职务、身份的证据材料,以确定犯罪主体。
2、所占有的财物是否为利用职务上便利的证据材料。
3、调取财物账目等有关犯罪对象和数额的证据,并由司法会计审计部门作出审计鉴定报告。
4、根据的作案手段,收集相关的物证,如用来平帐的假发票,伪造、变造的有关帐目的凭证等。
5、所侵占财物的去向的证据材料,如挥霍、还债等。
6、追缴的赃款、赃物,根据需要进行拍照固定证据,并由估价部门对赃物作出估价鉴定。
7、有必要的对提取的文字材料进行文字鉴定。
8、询问案件涉及的参与人、知情人、关系人,获取案件有关事实和证据。
9、审讯。应问清:
(1)犯罪的动机、目的;
(2)犯罪的手段、方法,重点在于是否利用职务之便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有;
(3)犯罪的时间、地点、次数、作案过程;
(4)赃款、赃物的去向;
(5)有的问清预谋、分工情况,区分地位、作用,确认分赃情况等。
在我国中,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对非法取得的证据法院审理时不予采纳。有关于取证的有效证据,我们可以通过以上的内容分析得,取证所需的证据中,有效证据主要是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证言,供述、受害人陈述、都属于有效证据。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