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案例已经被《庭立方优秀案例库》收录,编号2025年77号
一、案情简介
2022年,被告人S某作为甲公司的业务代理,负责代表甲公司在某市多家黄金加工公司下单、跟单、提货以及结算。自 2022 年开始,S某在向某市多家黄金加工公司下单后,将部分黄金饰品进行变现用于还债(包括信用卡、高利贷),部分黄金饰品进行熔金提取黄金板料在上述合作的多家黄金公司之间进行拆东墙补西墙。经查明,S某提取多家黄金加工公司黄金饰品共计人民币 约400万元。2023 年年底,S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被派出所以刑事拘留,检察院以诈骗罪作出逮捕决定。
某市某某区人民检察院以S某犯向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提起。一审法院认定S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九年,并处人民币 50000 元。S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二、办案过程
本案从侦查阶段至一审阶段,辩护人韦端宁律师接受S某家属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S某,阅卷,与办案机关主办人如公诉机关主办检察官、一审法院主办法官进行多次沟通,认为S某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和。一审法院最终认定S某构成合同诈骗罪,认定S某自首,判处有期徒刑九年。S某上诉后,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在二审阶段提交了详细的法律意见书,多次与检察官、法官当面沟通和电话沟通,指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等问题。
三、辩护思路
在本案中,辩护人通过对S某行为性质的分析,提出了合理的辩护意见。辩护人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以下问题:
1、定性错误 :本案S某与甲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授权关系,且甲公司在报案时也认可S某与甲公司之间是合作关系,S某的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且本案在案证据证明S某不是甲公司的员工,双方之间的关系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也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2、证据不足 :一审判决对证据的采信存在错误,辩护人指出在证据审查方面存在疏漏,如:对涉案的加工销售合同及授权文件解读错误,忽视了授权文件中对S某代理权限的具体限制,或者对合同履行过程中S某的行为是否超出授权范围未进行准确判断。
3、量刑过重 :即使构罪,S某具有自首情节,一审量刑未体现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人建议二审法院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或改判无罪。
四、办案结果
某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原审刑事判决,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
五、办案心得
本案的办理过程给我带来了诸多深刻的体会。
1、细节决定成败:证据审查的重要性。
在本案中,一审判决对证据的采信存在诸多问题,如忽视了加工销售合同及授权文件的真实法律关系等。这提醒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必须对证据的合法性、关联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每一个证据都可能成为影响案件走向的关键因素,只有通过对细节的精准把握,才能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辩护人不能仅仅依赖侦查机关或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结论,而应深入挖掘证据背后的事实,从证据的来源、收集程序、内容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审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漏洞。
2、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罪名定性的关键。
本案中,一审法院将S某的行为认定为合同诈骗罪,而辩护人则自始至终认为其行为不符合合同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的特征。这一争议点凸显了法律适用的复杂性和精准把握的重要性。合同诈骗罪与职务侵占罪在构成要件、犯罪主体、犯罪对象等方面存在显著差异,准确区分两罪对于案件的定性和量刑至关重要。辩护人需要通过对案件事实的深入分析,结合法律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精准地把握罪名的构成要件,从而为当事人提供最有效的辩护。同时,这也提醒我们在办理案件时,不能机械地套用法律条文,而应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以确保案件的定性准确无误。
3、二审程序的价值:纠错与救济的保障。
在本案中,辩护人与主办检察官当面沟通递交了详细书面法律意见书,检察官经审查后给二审法院的处理意见是发回重审,二审法院通过审查辩护人提交的法律意见书(辩护人申请公开开庭审理,二审最终未开庭),发现一审判决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问题,从而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通过不懈的努力,最终促使二审法院发回重审,这提醒我在办理每一个案件时,要秉持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严谨的态度、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坚定的信念,为当事人争取利益最大化,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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