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
  • 全国
  • 北京市
  • 天津市
  • 河北省
  • 山西省
  • 内蒙古自治区
  • 辽宁省
  • 吉林省
  • 黑龙江省
  • 上海市
  • 江苏省
  • 浙江省
  • 安徽省
  • 福建省
  • 江西省
  • 山东省
  • 河南省
  • 湖北省
  • 湖南省
  • 广东省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海南省
  • 重庆市
  • 四川省
  • 贵州省
  • 云南省
  • 西藏自治区
  • 陕西省
  • 甘肃省
  • 青海省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还有疑问?马上发起在线咨询,专业律师快速回复你的问题

立即咨询

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发布时间:2020-06-08 19:26:13

(冀)立案标准

(一)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6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发表评论
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