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
发布时间:2020-06-08 19:26:13
(冀)立案标准
(一)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3000元为“数额较大”,或2年内敲诈勒索达3次,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
(二)敲诈勒索骗价值人民币6万元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三)敲诈勒索价值人民币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并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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