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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决策部署,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第一亮点,持续深化诉源治理

发布时间:2020-11-11

  11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四川法院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决策部署,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第一亮点,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今年1至10月,四川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7.56万件,其中属于诉源治理范围内的案件新收79.71万件,同比下降1.11%。这一下降态势已保持超过一年半,诉源治理的成效不断得到巩固。

  据介绍,四川法院紧紧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支点作用,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上下功夫,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早在2019年底,四川已有15个市州、88个区县先行出台诉源治理规范性文件,覆盖全省71.43%的市域。今年5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与今年初施行的《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文件共同构成诉源治理基础性制度体系,标志着诉源治理实现“省级统筹”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四川各地诉源治理创新。

  全省法院积极参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人民法庭与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群团组织、调解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力量有机整合,共同创建“无讼村(社区)”。同时,四川高院指导中级、基层法院采取设置诉讼服务站、点及派驻法官等形式,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等建立法治指导关系。截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设置诉讼服务站875个、诉讼服务点2616个。

  今年以来,四川高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研判,主动在大局下思考与行动,开展社会治理突出问题调研,先后形成《关于我省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司法统计分析的情况报告》《关于成都地区营商环境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等多篇专报供党政部门决策参考。

  全省法院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引入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多元法律服务资源。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律师调解室228个,吸纳50个公证机构和1832个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同时,强化诉讼辅导与诉非衔接,鼓励保障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省法院还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推进“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建设法治教育展厅、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等特色文化阵地。

  四川法院在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过程中,既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司法推动、为民便民的总体原则,也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实行城乡基层分治、发展民族地区特色治理等方式,不断发展共性与特色兼具的诉源治理地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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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法院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决策部署,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第一亮点,持续深化诉源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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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四川法院持续深入贯彻中央和四川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决策部署,坚持把源头治理作为第一亮点,持续深化诉源治理。今年1至10月,四川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17.56万件,其中属于诉源治理范围内的案件新收79.71万件,同比下降1.11%。这一下降态势已保持超过一年半,诉源治理的成效不断得到巩固。

  据介绍,四川法院紧紧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发挥支点作用,在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上下功夫,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早在2019年底,四川已有15个市州、88个区县先行出台诉源治理规范性文件,覆盖全省71.43%的市域。今年5月,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诉源治理机制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与今年初施行的《四川省纠纷多元化解条例》、全省法院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文件共同构成诉源治理基础性制度体系,标志着诉源治理实现“省级统筹”全覆盖,有力促进了四川各地诉源治理创新。

  全省法院积极参与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将人民法庭与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群团组织、调解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等多元力量有机整合,共同创建“无讼村(社区)”。同时,四川高院指导中级、基层法院采取设置诉讼服务站、点及派驻法官等形式,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等建立法治指导关系。截至今年10月,全省法院设置诉讼服务站875个、诉讼服务点2616个。

  今年以来,四川高院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研判,主动在大局下思考与行动,开展社会治理突出问题调研,先后形成《关于我省经济社会运行态势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情况的报告》《关于全省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司法统计分析的情况报告》《关于成都地区营商环境的司法大数据分析报告》等多篇专报供党政部门决策参考。

  全省法院积极开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依托诉讼服务中心,引入调解、仲裁、公证、司法鉴定等多元法律服务资源。截至目前,全省法院已设立律师调解室228个,吸纳50个公证机构和1832个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同时,强化诉讼辅导与诉非衔接,鼓励保障当事人选择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通过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全省法院还积极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推进“宪法宣传周”、民法典等专题普法宣传活动,建设法治教育展厅、青少年法治教育展厅等特色文化阵地。

  四川法院在全面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过程中,既坚持党政主导、多元共治、司法推动、为民便民的总体原则,也坚持因地制宜,通过实行城乡基层分治、发展民族地区特色治理等方式,不断发展共性与特色兼具的诉源治理地方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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