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行为严重腐败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是导致受贿犯罪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我国也严厉打击行贿犯罪。那么的从什么时候开始起算?
律师解答:只一次行贿,以实施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多次行贿,以最后一次行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追诉期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
在经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
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的处罚;关联】对犯的,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或者。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八十七条 【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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