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属于一种刑事犯罪,如果一旦成立的话,是会按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进行相应的处罚的,但是敲诈勒索犯罪又属于比较难把控的一种犯罪,所以为其规定了相应的数额标准。那么,吉林省关于“数额特别巨大”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解答: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并处。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印发《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规定》的通知: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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