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顺仙 严选律师
北京市东卫(兰州)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1-08-13
盗窃是属于违法犯罪的行为,盗窃行为如果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给予盗窃者治安管理处罚。但在实践中,对治安处罚的盗窃案件调查后,发现其构成犯罪的,那么盗窃已被治安处罚可不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律师解答:盗窃案件已经被治安处罚,但经调查构成犯罪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时,应该对治安处罚进行撤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并处罚金或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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