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延庭 严选律师
广西臻宝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
发布时间:2021-08-17
在取暖、做饭等日常生活中行为人过失引起了火灾,又或者是烧秸秆、烧荒等行为都有可能过失引起火灾。那么,
律师解答:
(1)本罪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2)从实践来看,本罪对公共安全的危害通常表现为,危害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和既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又危害重大公私财产安全两种情况。
(3)由于火的燃烧须依附于财物,没有财物的燃烧,火势就难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因此单纯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的情况是罕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
【失火罪】【过失决水罪】【过失爆炸罪】【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暴力犯罪#公司高管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侵犯财产及诈骗犯罪
2024/03/26 10:24
2023/01/05 20:40
2020/05/27 18:01
2020/05/27 17:12
2019/11/28 14:13
2019/11/28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