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被羁押在拘留所的、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满足条件的,可以提出的申请。申请要采用书面形式。刑事拘留期间的,不同阶段应该向不同的机关提出申请。侦查阶段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起诉阶段向检察院申请取保,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申请取保要递交申请书,由家属或者律师申请。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在接到的申请书后,应当在规定期限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同意。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如果申请通过,一般要交纳保证金或者提出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可以:
(一)可能判处、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以上刑罚,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的。
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被告人,应当责令、被告人提出保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