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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罪的主观方面是怎么样的

发布时间:2021-10-10

冒名顶替罪是指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行为,那么冒名顶替罪的主观方面是怎么样的?

律师解答:

冒名顶替罪在主观方面系故意,并具有特定的目的,即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是为了达到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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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顶替罪在主观方面系故意,并具有特定的目的,即行为人盗用、冒用他人身份,是为了达到顶替他人取得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结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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