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丹 严选律师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发布时间:2021-10-31
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案子,在生活中并不是没有,有代替高考的,有代替资格考试的,等等,那么哪些人有可能成立代替考试罪呢?该罪的主体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律师解答:
代替考试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的人。
具体而言,本罪主体包括两种人,一是应试者;二是替考者,即平常所说的“枪手”。
法律依据:
《》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组织考试作弊罪】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考试罪】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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