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灿 严选律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11-07-13
答: 根据我国的规定,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1)是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监督,对主要是通过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的方式。
(2)是对人民法院的审判进行法律监督。它主要包括二个方面:对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和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进行监督,其方式是提起抗诉。
(3)是对执行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具体表现为对交付执行、收押、监管、释放、、监外执行等管理活动进行监督。
检察院的监督主要是形式上监督程序是不是合法,对法院最后的判决内容并无决定权。审判独立当然也包括法院独立于检察院。
更多关于刑事一审程序的详细信息情参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3163.html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5/08 12:15
2024/05/08 12:06
2024/05/06 16:56
2024/04/28 10:11
2024/04/26 09:23
2024/04/25 1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