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结果、亮点、焦点、封面语
罪名:
结果:判处三年,四年,并处人民币五万元。
亮点:
- 成功推翻机关关于当事人获取融资提成的指控,减少违法所得认定金额;
- 通过、自首、退赃等多重从轻情节叠加,实现缓刑结果;
- 全案辩护策略与法院判决高度契合,量刑建议被采纳率100%。
案件焦点:
- 会计岗位人员在非法集资案件中的责任边界;
- 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在违法所得认定中的适用;
- 电话通知到案是否构成自首的实务认定。
封面语:“从非吸案件边缘岗位突破——会计人员缓刑辩护全纪实"
二、案情简介
- 当事人信息
被告人:李某(女,40岁,大专文化,原Y公司武汉分公司会计)
被害人:980名投资人,实际损失7000余万元
办案机关:武汉市公安局区分局侦查,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
- 关键时间轴
2014.03:李某入职担任会计
2016.10:公司暴雷后离职
2022.06: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
2023.11:检察院提起公诉
2024.01:法院开庭审理
2024.02:宣判缓刑
- 3. 案件基本事实
李某在任职期间负责财务基础工作,包括:
与投资人签订《合作养驴合同》
收取投资款并开具收据
按指令发放分红利息
领取固定工资6000元/月
三、办案过程
- 证据攻防战:
针对提成指控,梳理全部银行流水证明仅有工资收入;
比对同案犯矛盾供述,质疑传来证据证明力;
申请审计报告补充说明资金流向。
- 量刑协商:
审查起诉阶段提交4份类案检索报告;
庭审前完成全部违法所得退缴;
当庭演示岗位职责流程图。
阶段 |
控方立场 |
辩方策略 |
证据对抗 |
侦查阶段 |
认定领取0.2%融资提成 |
质疑现金发放无客观证据 |
提交全部工资账户流水 |
审查起诉 |
指控涉案金额7000余万 |
区分岗位贡献度 |
制作职责对比表 |
庭审阶段 |
建议实刑三年十个月 |
举证退赃凭证+自首证明材料 |
当庭播放电话通知录音 |
四、办案思路
- 定罪辩护:
确认当事人认罪认罚态度,避免对抗式辩护;
采用"技术辩护"思路,聚焦金额认定与责任划分。
- 量刑突破:
- 从犯认定:
① 对比同案职责(项目决策/宣传);
② 引用最高法《非法集资司法解释》第六条关于辅助人员的认定标准。 - 自首构建:
① 固定电话通知到案的接警记录;
② 首次讯问即全面供述的笔录比对。 - 退赃策略:
分三阶段退缴(/审查起诉/庭审前),体现悔罪诚意。
五、办案结果
法院完全采纳辩护意见:
- 未认定2%提成指控,按实际转账认定违法所得;
- 确认从犯、自首情节,减轻基准刑40%;
- 当庭宣判缓刑,当事人获释。
六、办案心得
- 非核心岗位辩护要点:
重点区分"明知"与"应知"的主观状态;
通过工作日志、OA流程等证据固化岗位边界。
- 审计报告破解技巧:
关注"期间重合率"(当事人任职期与集资高峰期的匹配度);
质疑审计方法的合规性(如现金流水推定)。
- 缓刑落地关键:
提前与社区矫正机构沟通;
制作赔偿方案获得被害人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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