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雪峰 严选律师
建纬(昆明)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昆明市
发布时间:2021-12-30
所谓“商标”,是商品经营者或生产者为了标明和维护其商品的质量信誉所采取的一种必要手段,那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需要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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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是否缴纳罚金是不一定的,需要法院结合具体的情节进行考量。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严重的,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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