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L某因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移送审查起诉。
辩护思路
一、就非法经营数额与机关沟通:对于存在未使用商标及未缴获实物的已销售货物,不能凭单一证据认定,应当予以剔除;
二、会见当事人及了解案件中,发现存在立功线索,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向司法机关申请调取证据;
三、当事人主动退回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
办案过程
律师接受委托后将案件中存在的证据和事实问题积极与公安、检察院进行沟通,会见当事人过程中发现存在立功的可能,立即向公安司法机关提交线索,并积极推进立功线索的立案侦查,为当事人争取立功等从宽情节。
办理结果
律师接受委托后积极与公安、检察院沟通,后检察院对当事人。在当事人犯罪情节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规定下,律师帮助当事人争取了立功等从宽情节,公诉机关建议量刑减轻至二年四个月,并处。后续一审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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