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侵占公司财物,将其占为己有,那么侵犯了何种法益呢?
咨询" width="682" height="454" />
律师解答:
侵犯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或者,并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欢迎您到庭立方网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