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沛文 严选律师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
发布时间:2022-01-16
职务犯罪案件与一般刑事案件不同,首先在管辖上职务犯罪案件由监察委管辖,而后者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管辖。其次,在办案期限上,也有所不同,职务犯罪案件一般还有一个留置阶段。下面,庭立方将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
律师解答: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留置时间结束过后,案件应当移送检察院及时拘留,拘留后,检察院有十天的时间决定是否逮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天时间。
法律依据:
《监察法》
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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