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卓妍 严选律师
辽宁开尔律师事务所
辽宁省大连市
发布时间:2022-04-07
是指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那么,强奸罪有犯罪预备吗?
律师解答:
强奸罪有犯罪预备。
强奸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可以成立犯罪预备。
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对预备犯的处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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