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坤 严选律师
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时间:2023-01-04
当一个人判了刑,那他在实施刑罚前所欠的债务应该如何处理?如果债务就此消失,那么债权人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体现.那么法律上是如何规定判刑后所欠债务的处理呢?
律师解答:
债务人被判刑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清偿债务。罪犯服刑执行刑罚,但依法还享有正常的民事权利,对于所欠债务,债权人可以通过协商和诉讼进行索要。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债权人起诉后,由法院执行债务人的现有财产来抵扣债务。待债务人出狱后有了收入了,但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受送达人被监禁的,通过其所在监所转交。受送达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通过其所在强制性教育机构转交。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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