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知是犯罪的人”,是指行为人已知道被包庇的人犯有罪行。在实际执行中,这种明知往往是犯罪的人告知行为人自己犯有罪行,如“杀了人”、“犯了事儿”、“警察正在抓我”等,否则就不会有接之而来的窝藏、包庇行为。但也有犯罪人并未明讲自己干了什么,可是从其言谈话语和向行为人提出的要求,行为人已可明确断定其犯罪。那么犯罪后找人顶包属于什么罪呢?
律师解答:
找人顶包属于是包庇罪的教唆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十九条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三百一十条 【窝藏、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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